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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ACOO:网售处方药政策“破冰”,医药电商企业入市需冷静
2014-12-05
来源:转载自第三方
2014年12月5日讯 /生物谷BIOON/-今年05月28日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发布《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﹙征求意见稿﹚》(以下简称"意见稿")之后 ,医药电商看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,积极筹备布局处方药放开后的营销模式和体系,除九州通、以岭药业等医药企业之外,七乐康、京东医药、天猫医药等平台在意见稿发布后就开始了录入工作,阿里巴巴涉足石家庄医药电商已进入第三次测试阶段,顺丰、菜鸟、邮政物流等都已经开始筹备业务,可见,各大企业现已摩拳擦掌、争先抢滩,殷切盼望网售处方药放开之时。
1、门槛降低,医药电商市场或扩充4倍
意见稿与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9号)及《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》(国食药监市[2005]48号)相比, 准入门槛降低,意见稿取消了现行管理办法中"依法设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" 才能开展互联网药品交易的条款限制, 意味着单体药店或将可以开展互联网药品交易业务。 意见稿明确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"可以委托物流配送企业储存和运输"。这意味着,长期以来阻碍互联网药品经营发展的条款:"必须由电商企业自己仓储和配送"得以突破。第三方交易平台资质放宽,药品经营企业也可以构建第三方医药电商交易平台。新管理办法出台后,互联网药品市场或将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届时医药电商市场将可能扩充至现有的4倍。这也为物流企业进入医药市场提供了政策依据。
2、医药分开,促进医药电商发展
今年9月1日,商务部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》明确指出: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,发展连锁经营,推动医药分开,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,加快形成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的药品流通市场体系。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,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,并确保医疗机构按照《处方管理办法》(原卫生部第53号令)开具和调剂处方,保障患者的处方知情权和购药选择权。政策出台推动了医药分开,斩断了医院与药商之间的"利益链条",变相的将医院变成督促药商降价的推手,破除"以药养医"的旧体制,为未来处方药网络销售提供政策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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